請問為什麼不能這樣算呢? :
每人至少一件 我就先從五件不同的獎品中挑出三件分給甲乙丙,確保他們每個人至少都會有一件禮物(p5取3),最後剩下兩件禮物,兩件禮物可以自己決定要分給誰,可以分給不同人,也可以都分給同一個人,於是再乘以3的2次方
這個想法的問題出在哪裡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