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媒體跟拍風氣已經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,例如南迴鐵路搞軌案,甚至24小時跟拍犯罪嫌疑人,請問國家可不可以基於避免干擾辦案為理由,禁止媒體對檢方以及嫌疑人進行任何採訪拍攝等工作?
(A)可以,媒體已妨礙他人自由,政府可依憲法進行限制(B)不可以,基於法律保留原則,國家要限制人民自由,必須先由代表人民之立法者制定法律(C)可以,為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,當媒體已經對社會造成危害,政府可依法限制其新聞自由(D)不可以,媒體的新聞自由在憲法中加以明文規定,新聞自由因此有最高位階,不的侵犯
答 (B)